「電鍋案」獲判緩刑 清潔隊員:會繼續幫助其他人
黃姓清潔隊員將回收舊電鍋贈給拾荒老婦,昨遭判緩刑。圖爲清潔員處理回收作業情況,非當事人。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臺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因將舊電鍋送給拾荒婦被判刑,黃昨天請假,得知判決結果,表情看得出如釋重負,仍堅定說「會繼續幫助其他人」。環保局說,清潔隊員不是狹義公務員,「一定會保障他的工作權」,如要上訴也會協助。
黃昨被媒體問及得知判決結果心情有沒有比較平復、是否落下了心中的大石頭?他點點頭;對後續安排?他說,如果不能工作就辦退休。至於是否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他馬上點頭說「會啊」!
環保局長徐世勲說,清潔隊員並非狹義公務員,是職工、類公務人員的勞動人口,褫奪公權不會影響工作權,如當事人心裡不舒服、工作上困難,環保局會全力協助。他認爲黃男出發點立意良善,但仍須守法;黃男行爲依內部規定是記一大過,環保局八月中旬職工考覈委員會決議記一小過。
「他比較擔心工作受影響。」北投區清潔隊長卓昕岑說,前天判決前有先關心黃姓清潔隊員,黃擔心判決影響心情,昨天特地請假;判決後黃男則憂心影響工作權;至於是否上訴,黃表示會跟律師溝通。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如果黃員被判刑後無緩刑或易科罰金,喪失提供勞務的能力,環保局無法等服刑完迴歸崗位,纔會解僱。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請賴清德總統展現悲天憫人的同理心,慎重考慮特赦黃姓清潔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