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遭判賠華映科技131億元!公司:將提再審、財務無虞
大同策略長丁爾昆(右)13日召開重訊記者會表示,接獲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截自證交所直播畫面
大同(2371)13日召開重訊記者會表示,接獲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判決指出原大同集團旗下的華映百慕達,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約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臺幣131億元)的業績補償款,大同公司與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
大同指出,對此判決結果表達遺憾,並宣佈將依循大陸司法救濟途徑,提請再審,同時根據臺灣法令阻止該判決在臺執行。
大同表示,爲充分維護廣大股東權益,經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後,將啓動審判監督程序提請再審。公司亦將依據會計原則審慎評估判決對其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依會計師查覈結果進行後續處理。
針對此筆鉅額負債,大同強調,依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臺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臺幣1,480億元,資金充裕、財務結構穩健。
大同並指出,近年轉型有成,以電力、能源、AI算力爲主要成長引擎,加上海外市場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持續增長。公司重申,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將持續專注於核心業務發展,秉持穩健經營原則,致力於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