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華映案遭中國判賠131億元 股價打入跌停鎖死

▲大同公司。(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高兆麟/臺北報導

大同(2371)14日公告,收受委任律師通知本公司與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案判決結果,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大同需賠償中國華映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臺幣131億元),儘管大同表示中國判決未經臺灣法院認可,在臺灣沒有執行力,並將提再審,但今日股價仍被打入跌停鎖死,來到31.6元。

大同與前子公司中華映管(華映)過去透過轉投資設立中國華映科技,因應中國證監會要求,包括大同在內的相關公司需出具 19 項承諾,內容涵蓋未來三年獲利能力須達特定標準,並須負連帶責任,該承諾也成爲日後爭議的關鍵。大同昨日公告,已接獲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認大同與前子公司中華映管(華映)須就華映中國上市時所作的「業績承諾」負連帶清償責任,判賠金額約人民幣 30.29 億元。

對此,大同表示,對終審結果深表遺憾,並認爲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內容存在法律瑕疵;公司也再次強調,未經臺灣法院認可,中國大陸判決在臺並無執行效力,目前公司營運與財務狀況未受實質影響。

大同指出,爲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已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將即刻啓動審判監督程序,提請再審,並同步循兩岸法律途徑持續救濟,爭取對公司最有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