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勤老婆通話紀錄被拒 夫「機車偷裝GPS」觸2罪被判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哲(化名)去年8月間要求查看妻子小花(化名)的通話紀錄被拒絕,竟不死心,同年9月間偷偷在機車安裝GPS定位追蹤器,結果被小花發現,夫妻倆因而鬧翻。高雄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犯強制未遂罪、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阿哲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5萬元。

▲阿哲想掌握妻子小花的行蹤,結果卻害自己吃上官司。(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去年8月間因看見小花和別人通話,爲了知道通話者的身分,便要求查看小花的通話紀錄,結果遭到拒絕,他竟在早餐店內意圖搶奪手機,就算小花已經將手機放入口袋,他仍試圖拉扯,直到小花出言制止,他才罷手。

接着,阿哲去年9月間於不詳地點購買一個GPS定位追蹤器,並偷偷安裝在小花的機車上,再透過手機APP監控,以此竊錄小花的行動軌跡。後來小花發現異狀前往機車行檢查車況,經車行老闆告知,才知道機車被裝了GPS,於是立刻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阿哲和小花是夫妻關係,他卻未能尊重配偶的意思自由及隱私權,企圖強行搶奪手機、安裝GPS追蹤,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終能坦承犯行,也有意願進行調解,只是小花不願意出面,最終依犯強制未遂罪、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分別判處他拘役10日、5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