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竟是「創意私房」會員 偷拍女警、少女二審重判13年4月
▲北市警員郭升翰涉嫌偷拍案件,案發後已被警局免職。(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檢警偵辦藝人黃子佼捲入的「創意私房」論壇偷拍案,查出大安分局前員警郭升翰,涉嫌在警局女廁中裝設攝影機,偷拍女警、到警局借廁所的女子等人如廁,一審將他判處刑期合計13年2月。案經上訴,雖然有部分改認定無罪,但二審認爲他犯行嚴重,因此加重刑期,合計刑期爲13年4月。可上訴。
本案乃因士林地檢署偵辦「創意私房」、「觸感論壇」偷拍案,陸續查出有小學教師、警察等均涉入本案。檢方查出,包含小學教師林清安、超商店員陳宗駿等多名被告,上傳與未成年少女的性交影片,或是裸露的猥褻影片,再讓其他會員付費下載,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罪責,因此提起公訴。
至於郭男涉案部分,則是檢警過濾會員名單時,發現郭男也捲入其中。而臺北地檢署偵辦後,查扣郭男的隨身硬碟,查出共有66名被害人,包含派出所內的女同事,以及到派出所借廁所的路人、女學生,郭男甚至在某次執行救護勤務時,轄區內的身心障礙女病患下身未着衣褲時,也竊錄其下體。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依照「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郭男判處有期徒刑合計共13年2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於10日宣判,高院認定郭南偷拍的成年女子共有9人,另外還有3名少女,其中有還還被偷拍3次,總計共犯下15罪,這15罪分別判刑。但高院指出,因郭男另外還涉及其他案件,目前仍由其他司法機關偵查審判中,因此並未定應執行刑。郭男本次在高等法院刑期加總達13年4月。
此外,郭男偷拍的影像中還有多達54人,是成年女子但不知被害人爲誰,無法提出告訴追訴者。這部分一審雖然有分別判刑,但高等法院認爲郭男當時偷拍僅爲滿足個人私慾,並非販賣牟利,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構成要件不同,因此這些部分均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