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躲國高中女廁偷拍 掰「自己的聲音叫我偷拍」 33女受害高院宣判
範姓保全員在桃園市的國、高中女性廁所洗手檯、窗臺架設錄影機或手機,偷拍進入廁所的女學生、女子的影像,甚至潛入廁間將錄影器材伸入隔間板下方竊錄私密,計有33人受害,年紀最小的僅12歲,也有51歲的婦人受害。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範6年8月徒刑,另有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範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新增6名被害人和解,高院11日撤銷改判,但未定應執行刑。
高院表示,本案只有範針對量刑部分上訴,因6人和解,量刑因子改變,因此撤銷並減刑,其餘部分上訴駁回。考量桃園地院有職權告發範犯罪,後續可能還有其他犯罪會被偵查、審理,高院認爲應待「全部犯罪都確定」再合併定應執行刑。
範自2023年10月28日起,在桃園市的高中、國中校園偷拍,手法是將僞裝成保溫杯等的攝影設備放在女廁內,或是躲在廁所隔間偷拍隔壁如廁。
「我就只是放在那裡拍攝,當下是有點精神恍惚的狀態,自己都搞不清楚」範對於拍了多少人也說不清楚,還說腦中出現自己的聲音,要他去偷拍,並認爲「人很多也只當作1次」。
範表示自己有重度憂鬱、幻聽、幻覺和情緒障礙症,但桃園地院將他送精神鑑定,並未顯示有幻聽、思考形式異常或妄想等精神病症狀,現實感也無明顯缺損,無法認定患有精神障礙。
桃院認爲範姓男子犯罪計劃縝密並出於深思熟慮,他還擔任保全,智識正常。從範偷拍影片整理的資料夾來看,他對「犯罪成果」還會加以命名、分門別類,桃院認爲他是出於私慾而非因精神疾病而偷拍。
絕大多數的被害人都不願與範和解,有人因此不敢在外頭上廁所,也擔心影像會外流。一審認爲範明知道在國、高中的女廁拍到的多是少女,卻爲性慾而犯案,應予譴責,考量他有調解意願並與其中1名被害人和解,依法量刑。而二審時,和解人數共增爲7人。
範姓保全員在桃園市的國、高中女性廁所洗手檯、窗臺架設錄影機或手機,偷拍進入廁所的女學生、女子的影像,甚至潛伏至廁間將錄影器材伸入隔間板下方竊錄性器,計有33人受害。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