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工作大半年卻沒年終 衛福部:應定位什麼是「年終獎金」

衛福部表示,「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會持續彙整各界建議,研議更符合需求的法規。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正研擬「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規範保母與家長權益,內容包含保母年終獎金領取門檻限制、需12月或農曆年前仍在職,引發保母強烈反彈。衛福部社家署署長周道君表示,定型化契約範本還在討論中,居家保母、托育人員有不同想法,應該回過頭來定位年終獎金到底是什麼。

衛福部「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版本要求保母12月還要在職才能領年終,有些保母反應,小朋友7、8月就會進入幼兒園,等於是工作了大半年,卻沒有領到年終獎金。周道君指出,居家托育行業的年終通常非強制性,多依雙方簽訂的「托育契約」議定,建議簽約時明確記載,維護雙方權益。

周道君說,各行業的年終獎金規範不同,或是在特別節日會另外加乘。以計程車爲例,主管機關會公佈加成費率,餐飲業、服務業也會加倍發給工資;美容、美髮業在過年前也會有一段時間加倍收費。這些都是過往的交易習慣,所以各行業的年終獎金不一定有固定的形式,但保母的年終仍在討論中。

周道君表示,尊重各行各業過年的加成常規,如果居家托育過去沒有年終獎金的規範,可以思考年終獎金的定位到底是什麼,或是家長跟居家托育人員的交易契約外,另予以的一種禮俗。至於家長是不是一定有義務要支付?還是依居家、托育人員和家長之間的約定。

目前「居家托育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的討論進度,周道君說,主要搭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的「兒童托育服務法」,未來在立法完成修法之後,不管小朋友是送到保母家、居家、托育人員或者是送到託嬰中心,托育契約都一律要有定型化契約,草案的內容已經開始進行相關的行政準備。

周道君強調,保母的定型化契約是「兒童托育服務法」修正通過後纔會公告,而且機關研訂完後,還是會送到行政院的消保處進行審查,因爲定型化契約跟消費者保護法有比較密切,在此期間,衛福部都會持續彙整各界建議,研議更符合需求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