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背卻碰臀求償60萬 纖維肌痛女敗訴原因曝光

臺北一名罹患纖維肌痛症的A女,指控她長期光顧的美容館技師,在進行背部按摩時,未經同意觸碰其臀部、臉部,還使用陌生器具,粗魯的舉動讓她身心受創、舊疾加劇,憤而向店家提告求償課程餘額、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近6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罹患纖維肌痛症的A女,指控她長期光顧的美容館技師,在進行背部按摩時,未經同意觸碰其臀部、臉部,還使用陌生器具,粗魯的舉動讓她身心受創、舊疾加劇,憤而向店家提告求償課程餘額、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近60萬元。不過,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背部按摩難免連動碰到臀部,A女無法證明技師有不法動機,判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A女主張,她自106年起因纖維肌痛等病症,購買美容館數萬元按摩課程緩解不適。去年4月8日,她最後一次上課時,技師竟在過程中未經同意觸碰她臀部、反覆摸臉,並使用未曾告知的器具,後續僅草草熱敷處理。她認爲此舉已侵害其身體、貞操、隱私、健康等權利,導致病情惡化,因此要求退還未使用課程費1萬5850元,並賠償後續就醫、購買其他課程與產品費用7萬餘元,以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對此,美容館負責人抗辯,當天是做背部課程,背部與臀部相連,操作時本來就可能碰觸,若客人不願被碰可以事先告知。技師是在爲她進行眼部熱敷後,去填寫預約表,不料A女突然走出大聲指責「偷時間」後離去。課程餘額經計算僅約1萬3800元,其他費用與店家無關。

臺北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主張侵權行爲必須負舉證責任。法官認爲,A女當天接受的是「背部按摩」,背部下方與臀部相連,技師在操作過程中「連動碰觸」到臀部上半,屬於難以避免的狀況,無法認定是出於不當動機。至於觸摸臉部,因課程包含眼部撥筋,觸碰也屬合理。A女的其他指控,僅是個人主觀感受,並無證據證明行爲具有「不法性」。

此外,A女提出的診斷證明,僅能顯示她長期就醫,無法證明病症因這次事件加劇;她提出的心理諮商證明,諮商時間點更是在事件發生「之前」,無法證明身心痛苦與此事有關。法官認爲,既然無法證明權利受不法侵害,後續所有醫療、課程等支出,也難認與此事有因果關係。

因此,法院認定A女請求無理由,判決駁回其訴,訴訟費用由她負擔。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