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億美元信保 擬國家融保機制承擔
政府將提供赴美投資企業高達兩千五百億美元、約臺幣八兆元的信用保證額度。據瞭解,未來將會由國發會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來主導。記者曾學仁/攝影
臺美關稅談判內容出爐,政府將提供赴美投資企業高達兩千五百億美元(約臺幣八兆元)的信用保證額度。據瞭解,相關信用保證並非動用既有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體系,研議由國發會主導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承擔;不過,究竟是擴大現行機制,或另行設立新制,目前仍未拍板定案。
不過,儘管行政院強調,政府是提供「信保支持」兩千五百億美元幫助民間融資,並非撒錢,但不僅在野黨對此有所質疑,學者也憂心,最後若投資失利,仍要由政府及公股銀行收拾爛攤子。
知情人士指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體系將維持原有功能,不會被挪用或排擠,以免影響國內中小企業融資權益。因此,兩千五百億美元規模的對美投資信用保證,規畫由「國家融資保證機制」運作,現階段正朝兩個方向研議:一是擴大既有機制,調整適用規範,將赴美投資企業納入範圍;二是另行成立專責的融資保證機制,專門因應對美投資需求。
政院尚未完全拍板定案
相關官員表示,是否由國發會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負責赴美投資企業的信用保證,行政院尚未完全拍板定案。若擴大既有國家融資保證機制適用範圍,勢必牽動原有權利義務與專款配置,將增加制度複雜度,不排除另行成立專責、針對對美投資的信用保證架構。至於資金來源,未來仍須設立新的保證專款,可能由政府預算、國發基金及公股銀行共同出資,相關規模、比率及審覈機制,目前仍在討論階段。
國發會官員指出,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於一○九年成立,基金規模原本設定一百億元,目前實際規模爲九十多億元,其中六十億元國發基金撥付,其餘卅多億元由公股銀行出資;依國家融資保證作業要點規定,融資保證的總額度以專戶餘額的十倍爲原則,保證總額度爲九百多億元,目前動支的額度約五百億元,申請的產業大多是離岸風電業者及其上下游供應鏈。
根據國家融資保證機制,融資保證對象主要分爲五大類,包括從事國內綠能建設開發及統包工程的業者、供應或輸出綠能設備與服務的業者、電網端或發電端的儲能業者、與綠能開發業者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的企業,以及參與國內重大公共建設或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的業者。
原用在支援國內公共建設
換言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原本設計目的,在於支援國內綠能政策及重大公共建設,與此次關稅談判所涉及的對美投資需求,性質並不完全相同;若直接套用現行機制,恐怕在制度定位與適用範圍上出現扞格。
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殷乃平指出,赴美投資需要面對的風險和變數相對較高,民營銀行承作意願低,一旦投資失利,要收爛攤子的還是政府和公股銀行。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表示,政府角色是保證人,若企業投資失利,最終仍由納稅人償還,藍委賴士葆說,二五○○億美元信保額度佔臺灣GDP比率過高,恐造成財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