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秋男PO文「丟煙霧彈不揪」!嘉義警上門逮人 10萬交保限制住居
▲屏東男子發表模仿犯之恐嚇公衆言論,警方持拘票逮捕後,移送復訊後諭知10萬交保。(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記者翁伊森、陳昆福、黃資真/嘉義-屏東報導
北捷臺北車站、中山商圈12月19日發生隨機殺人案,網路掀起一波「模仿效應」,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在Threads發文「現在揪一個去中山誠品玩」、「丟煙霧彈不揪」等言論,被嘉義縣警察局刑事大隊科偵隊查獲,迅速持拘票將吳男拘提到案,移送屏東地檢署復訊後,檢方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於網路巡邏時,發現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現在揪一個去中山誠品玩」、「丟煙霧彈不揪」等模仿犯罪之恐嚇公衆言論,爲避免引發羣衆恐慌及可能的模仿行爲,專案小組除同步通報平臺下架該不法文章,更利用數位鑑識、科技偵查技術鎖定吳嫌真實身分動向,於25日持檢察官簽發之拘票,迅速將犯嫌吳姓男子拘提到案,並查扣相關證物,後續將釐清犯罪事實及動機。
屏東地檢署同日訊問後,認吳男涉犯恐嚇公衆等罪嫌,諭知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定期向指定之派出所報到,並禁止散佈恐嚇公衆之言論。
警方表示,吳嫌之行爲涉嫌觸犯《刑法》第 151 條「恐嚇公衆罪」及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強調,任何人在網路公開平臺發表有關暴力模仿、或針對特定公共場域進行恐嚇之言論,不論是否具備實際執行意圖,只要足以造成大衆不安與危害公安,絕非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警方定當從嚴從速究辦。
嘉義縣警察局呼籲,重大治安事件發生後,社會處於高度敏感期,民衆切勿以「開玩笑」或「求關注」心態散佈恐嚇言論。相關單位將持續保持密切合作,利用科技偵查方法嚴密巡查網路動態,絕不容許有心人士挑戰法治底線。
屏東地檢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對於發表恐嚇公衆言論之情事,力求嚴查速辦,呼籲民衆不發送、不轉傳未經查證之訊息,共同守護社會秩序與安寧,遏止恐怖攻擊模仿效應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