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學分能領1.5萬元 桃園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

▲桃園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圖/勞動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爲鼓勵弱勢在職勞工重回校園完成學業,加值職場競爭力,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開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劃,115年度補助額度爲每人最高補助3學分1萬500元,每學分以3,500元爲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3,500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凡符合補助資格在職勞工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取得國內大專院校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副學士學位及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證明,可檢附身分資格證明文件、在職證明、繳費證明及學分證明等資料,即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郵戳爲憑),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勞動局表示,該局自106年起開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劃,至114年度累計已補助1,947人次,115年度持續受理補助申請。凡設籍或工作地點在桃園市之在職勞工,符合弱勢勞工條件其中一項(如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二度就業婦女及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等),即可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