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西進武嶺失敗...下山輾坑摔到氣胸 沒體力硬騎國賠少一半
▲一名黃男挑戰騎單車上武嶺,結果過程輾到坑洞摔車,判國賠15萬,圖非當事人。(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騎自行車挑戰武嶺,結果半路遇到工程施工,地面出現坑洞,不慎摔車導致氣胸、骨折重傷。黃男向公路局提出49萬國家賠償遭拒,雙方鬧上法院。法院認爲,公路局有管理、維護缺失,但若體力不支應搭車下山,自己得負擔一半責任,判公路局賠15萬餘元。
黃男主張,去年騎乘自行車沿着臺14線從南投埔里要上清境、武嶺,騎了6小時左右,因爲體力不支決定放棄,結果行經仁愛鄉中正路時,當地正在進行工程,地面有多處坑洞,雖已儘量閃避碎石坑洞,仍翻車受傷。
黃男說,因爲摔車導致多處擦傷、右側氣胸、右側第四、五肋骨骨折及右側鎖骨骨折等傷害。支出醫療費用23萬6069元、轉院救護車費用1萬6848元、交通費用9360元、看護費用1萬2000元、薪資損失16662元、精神慰撫金20萬,合計49萬939元。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表示,該路面碎石坑洞不足以造成危險,且黃男之自行車未見損壞,工區現場也無凌亂破壞,顯見黃男受傷與路段管理維護無因果關係。公路局強調,該路段長99公里,路面坑洞爲偶發事件,無從預知,事發前後都有巡查修補,管理無缺失。
▲騎單車上武嶺是許多車友自我挑戰的項目之一。(資料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臺中地方法院審酌,該路段是公路局負責管理維修,經檢視照片,現場確實出現坑洞,施工日誌也記載「19天施工中,有10天進行路面修補」,可見出現坑洞機率已超越5成,又該地是衆所皆知熱門景點,黃男也不可能刻意摔車,公路局不論是否是假日,應該派員即時處理,確實有缺失。
中院認爲,醫療費用扣除自費部分,賠償21萬餘元有理由。另黃男平均薪資9萬3000元,依受傷回診請假之薪資損失,經計算應賠1萬6662元。精神慰撫金考量黃男工作、傷勢,以5萬元較爲適當,其餘項目增減過後,合計判賠31萬6289元。
但是,法院認爲黃男如果體力已經不支,應該改搭計程車或是請人接送,但又自己騎下山,增加風險,應該自負5成肇責。31萬6289元賠償金打5折,判公路局應賠償15萬8145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