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遭沈富雄辱罵敗類、沒有廉恥 陳時奮求償200萬三審全敗
▲陳時奮自認遭沈富雄辱罵爲敗類,起訴求償200萬元,敗訴確定。(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2023年間在前立委沈富雄談論性騷擾黑數時,發文迴應,沈富雄因而在政論節目中稱「知識分子的敗類」、「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陳時奮不滿捱罵,起訴求償200萬元,一二審均敗訴,他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陳時奮敗訴確定。
本案發生於2023年6月,當時沈富雄上電視政論節目,並與時任民進黨立委的高嘉瑜討論女性遭性騷擾議題,沈富雄說:「休息時我問高嘉瑜委員,我說其實浮上臺面的案子少啊,在水底下的案子多,我說起碼1比10吧,她說不止喔,1比100,但是她剛纔又講八成的婦女有這種經驗。」而後多家媒體轉載並以「賴清德不用選了」等標題作成報導。
陳時奮之後在臉書PO文「高嘉瑜要爲她講的話負責」,否則民進黨應該要黨紀處分,而沈富雄過兩天又在政論節目上回應「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真名叫陳時奮」。陳時奮不滿,對沈富雄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沈富雄先前已獲判無罪確定。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陳時奮求償名譽損失200萬元,並要求沈富雄登報道歉。一審駁回陳時奮全部請求。陳時奮上訴第二審,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沈富雄的發言確實不留情面且令陳時奮難堪,但當下情形應爲沈富雄乃迴應主持人提問、對於媒體報導方向提出看法,高院認爲其性質屬於意見表達,並非基於侮辱或故意侵害陳時奮的名譽權,認爲沈富雄的言論應屬於合理評論,得以阻卻違法,因此再度駁回上訴。
而陳時奮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陳時奮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