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神醫」拔除體內毒針治病 中市衛生局:涉密醫最重可判5年

網路流傳臺中市潭子區某宗教團體場所,有男子持香宣稱可爲民衆拔除體內「無形毒針」、「小蟲」,可治療眼疾、脊椎疼痛及內臟疾病,臺中市衛生局今天表示,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啓動調查程序,將派員前往現場稽查;若查有違法執行醫療業務,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絕不寬貸。

臺中市衛生局指出,依相關影片內容,該名男子雖以宗教或民俗方式包裝儀式行爲,但其過程已涉及對民衆身體狀況進行判斷,例如指稱眼球、脊椎或內臟遭下毒,並宣稱具有治療效果,恐已構成醫療行爲。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即便以宗教名義進行,若實質涉及醫療行爲,仍屬密醫,衛生局將蒐集事證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若該場所或相關人員透過網路影片、文宣宣傳所謂「治療效果」,衛生局強調,依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從事醫療廣告;違者可依同法第104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將一併檢視相關宣傳內容,如涉及暗示或明示醫療效能,將依法裁處。

衛生局提醒,民衆如有身體不適,應循正規醫療管道就醫,由專業醫師診斷與治療,切勿輕信缺乏醫學實證的民俗療法或不明儀式,以免延誤病情、危及健康。市府將持續加強查緝密醫行爲,守護市民就醫安全與權益。

臺中市潭子區有人自稱「神醫」宣稱拔除體內毒針治病,臺中市衛生局表示,已涉密醫最重可判5年、依法嚴查。圖/取自網路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