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違規行人判刑4月 養生達人陳月卿嘆和解未成: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己

癌症關懷基金會董事長陳月卿。 聯合報系資料照

養生達人、作家、前陸委會主委蘇起之妻陳月卿,今年2月初發生車禍意外,上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陳月卿昨(9)日在臉書髮長文透露該案經過,表示身爲公衆人物,深知自身應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未來在用路駕駛時,會更加專注與謹慎,引以爲戒。

士林地方法院上月就陳月卿涉入的「過失傷害案」作出簡易判決,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天得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

起訴書指出,事故發生於今年2月8日上午近12時,陳月卿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臺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高架重慶北路匝道時,與自對向車道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戴姓男子發生碰撞。戴男被撞受傷,包括橈骨骨折、骨盆骨折及腰椎滑脫並神經壓迫等。

警方調查認定,行人未依規定使用行人穿越道,且該路段屬高架匝道並非行人通行區域;但陳月卿作爲駕駛,仍負有注意車前狀況義務,因此檢方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酌陳月卿犯後坦承犯罪、無前科且素行良好,但因雙方未達成民事和解,仍依過失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並得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全案可於送達後20日內上訴。

判決消息曝光後,陳月卿於臉書發文表示,得知判決後第一時間感到遺憾,並向傷者表達誠摯歉意。她表示事故發生當下雖是行人違規進入匝道,「但作爲駕駛讓對方受傷,內心仍很難過」。

她也表示在案發後立即報警,也曾多次致電關心並希望和解,但「對方兒子未迴應」,最終未能達成和解。她強調,仍然希望能與對方和解,盼事件早日落幕。

陳月卿表示,這場意外對她是重要警惕,未來將在駕駛時更加註意。她也提到,身爲癌症關懷基金會董事長,仍會持續投入公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