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美親自處理機敏情資 確保利益不受損
專家表示,美方也可藉與我共同開設「聯合火力協調中心」,瞭解與影響我方對共軍攻擊目標與發動時機的選擇,確保美方所提供武器系統與情報,不會損害美方利益。圖爲美售我陸軍戰術飛彈。圖/洛克希德馬丁官網
「聯合火力協調中心」由臺美軍方共同進駐,專家研判,這項機制初期應從事聯合情報作業,合作掌握共軍特定侵臺部署目標,我可藉此接收美方「聯合數位火力系統」情報,由美方協助我律定國軍反制攻擊計劃;美方同時也親自處理提供臺灣機敏情資,並確保美方所提供武器系統與目標情報,不會損害美方利益。
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表示,該中心位在國防部營舍建物內,而非在指揮作戰的衡山指揮所內,火力協調中心戰時應開設於衡山指揮所內,既然設在一般兵舍,現階段應屬臺美聯合情報作業,主要是要掌握特定共軍部隊動態與部署,乃至於海上高價值目標,例如共軍兩棲打擊艦或船團等;掌握共軍特定單位部署與情資,據此律定攻擊目標清單。
他分析,這個中心存在目的即由臺美實施聯合情報作業,合作掌握共軍特定目標動態,這是一開戰我方必須馬上發動攻擊的目標,這些動態情報也能協助掌握共軍是否有武力犯臺跡象。國軍擔心共軍若發動攻擊,首波就會造成國軍C5ISR(AI輔助指揮管制系統)受損,因此要求部隊指揮官根據交戰守則「不待命執行接戰」;國軍事前會將火力協調中心所律定必須攻擊的共軍目標,先頒佈到火力單位,由第一線指揮官決定是否發動攻擊。
揭仲也指出,美方也可藉此瞭解與影響我方對共軍攻擊目標與發動時機的選擇,確保美方所提供武器系統與情報,不會損害美方利益。因爲國軍選定的攻擊目標,美軍不見得同意,或不同意用美製武器攻擊部分目標。
軍事專家蘇紫雲說,聯合火協中心的設置,可使國軍的火力投射效益最大化;實際編裝與指管鏈,外界雖不得而知,但很可能是比照美軍與北約目前的聯合火協模式,基本架構仍爲「空陸一體戰」爲核心概念,下轄火力單元則以長射距的M142海馬斯砲兵飛彈爲主力,指管則爲美陸軍的「火力指揮中心」爲中樞,目標獲得則可接收不同載臺的目標資訊形成「聯合數位火力系統」。
他也說,火協中心若預置友盟人員的席位,的確顯示臺美有協同作業的可能;畢竟若可納收友盟軍隊的戰場情報,大幅提高聯合火協的目獲能力,縮短反應時間並就近分配海馬斯或其他特種飛彈。
蘇紫雲指出,以資訊公開的北約爲例,二○二五年「雷霆匯聚」火力演習,參演單位橫跨四國三軍種,將多國異軍種不同感測器訊號整合轉譯爲目標資訊,進行快速打擊;如同參演的美軍軍官所說,「速度決定一切,如果你慢,就會成爲目標。如果你快,就能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