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偷拍買早餐女子裙底 已婚男遭拘提「揹包藏針孔」

▲這名男子在早餐店伺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遭警方拘提。(資料照/翻攝自臉書《內壢大小事》)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臉書社團《內壢大小事》上月26日有網友PO文,中壢火車站周邊出現偷拍狼,趁女子購買早餐時以手提揹包掩護卻暗藏針孔攝影機偷拍裙底風光,引發網友痛批;中壢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經連日蒐證後向桃園地檢署聲請拘票,於昨(3)日下午持拘票在轄區拘提涉案男子到案,並起出針孔攝影機等證物,該名男子已婚,全程配合警方,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中壢警方昨天下午持拘票與搜索票拘提涉案男子到案,起出作案用揹包證物。(圖/中壢警方提供)

臉書《內壢大小事》上週有網友PO文指稱,最近在中壢車站建國路附近多次遇到一名偷拍狼,每天早上8時許出沒,隨機尋找目標偷拍,請女生一定要提高警覺。24日有拍到偷拍狼偷拍別人裙底證據,事後去警局報案;網友氣憤指稱,「光是看到偷拍犯的臉,就氣到發抖!」呼籲女性朋友一定要提高警覺。

▲男子作案用揹包上有針孔攝影鏡頭。(圖/中壢警方提供)

中壢警方表示,經專案小組連日密集蒐證,於昨天下午2時25分許,持拘票、搜索票在中壢區某處民宅,將涉嫌偷拍男子拘提帶回警局偵辦,現場查扣改裝式針孔攝影機、電腦硬碟、記憶卡等證物,涉案者爲48歲上班族已婚男子,警方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

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偷拍行爲嚴重侵害民衆隱私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民衆如遇有明顯可疑人士靠近或目擊疑似偷拍情事,務必於第一時間撥打「110」,警方必定於第一時間介入處置,以維護民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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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