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修正三讀 促租屋市場透明化、提高包租補助
立法院今天審議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於全案表決時出席108位、贊成108位,讓立法院長韓國瑜(右)先是驚呼,隨後敲槌三讀通過。 記者葉信菉/攝影
立法院30日最後一次院會,通過《住宅法》修正案三讀。此次修法重點包括:租屋市場透明化,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佈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形態及屋齡區分之每坪租金價格資訊;另強化包租補助,規範補助包租之金額不得低於代管2.5倍。
民衆黨團提案說明,有鑑於我國房價飆漲、高通膨現況及實質總薪資負成長等原因,多數民衆僅能選擇持續性租屋。2024年第1季止,全國住宅價格指數已達140.82(基準爲2016年),與2021年同季相比上漲21.4%。
提案指出,主計總處公佈之租金指數於2024年6月亦已高達106.34(2023年6月爲103.66),對經濟或社會相對弱勢者影響甚鉅,且造成我國新生兒人數持續下降,生育一胎爲超過五成,少子化問題形成國安危機。
提案表示,爲提升並保障國民居住之權益,另應確實評估社會住宅之需求總量、區位及興辦戶數,納入住宅計劃及財務計劃,並統一社宅租金收費標準各異的現象,落實社宅可負擔租金,減輕國人養育幼兒與經濟上負擔,達成居住正義之目標,因此提案修法。
根據三讀條文明定,此次修法重點如下:
1. 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全國統一之申請登記平臺,供符合申請資格民衆登記。
2. 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出租予新婚兩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
3. 明定興辦社會住宅各年度計劃物件總量中,包租以達50%爲原則。
4. 都市計劃擬定機關於辦理都市計劃新訂、擴大或通盤檢討時,應衡酌當地人口發展及居住狀況劃設社宅用地。
5. 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佈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形態及屋齡區分之每坪租金價格資訊。
6. 強化包租補助,規範補助包租之金額不得低於代管2.5倍。
此外,爲鼓勵房東釋出閒置空屋,三讀後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與財政部定期依租屋市場行情,滾動檢討免稅額度並提供適度賦稅優惠,提升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政策誘因,並每六個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有關清查居住狀況、提升租賃資訊透明,內政部日前回應,該部已運用租金補貼資料公佈租金統計資訊,達到租屋市場資料公開之目的,並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居住狀況清查作業,可由地方政府依其住宅狀況自行規劃清查對象,現行機制已可推動辦理,建議無需修正本法。
至於社會住宅包租案補助總金額,不得少於代管案金額之2.5倍,內政部日前表示,考量補助額度僅是業者及房東考量加入包租或代管案之因素之一,倘直接入法恐失去政策彈性,並恐增加財政負擔,尚無需修正本法。
提案立委張智倫指出,此次修法明確增列了保留給「婚育家庭」的比率,是迴應少子化挑戰的關鍵一步,透過法規明文保障,減輕國人養兒育女的重擔。另他推動「全國統一之申請登記平臺」,讓政府能以真實數據爲基礎,精確分析供給區位、房型配比與公共設施需求,避免行政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