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新制上路!娃娃機店須離學校100公尺以上 最高罰10萬
「夾娃娃機」店家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市學校周邊與舊城區多家娃娃機店,過去曾被發現機臺內出現不適合兒少的商品。新竹市政府今宣佈,新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即日施行,竹市爲全國第3明文規定娃娃機店需與國民中小學保持100公尺以上距離之縣市,否則最高罰10萬。
新竹市議員廖子齊指出,自己過去實地走訪校園周邊與舊城區娃娃機店,發現部分店家陳設內容明顯不適合未成年人,甚至出現可改造的模型槍枝,對兒少造成潛在風險。他也曾反映,部分未納管的店家環境雜亂、煙味瀰漫,容易成爲聚衆與治安死角,與市府推動舊城活化的目標背道而馳。
廖子齊表示,市府過去多以發函請學校「宣導提醒」的方式因應,實際效果有限,難以從源頭改善問題,其他縣市早已透過自治條例與聯合稽查,將娃娃機店納入校外巡邏與重點管理範圍,並有實際裁罰案例,呼籲市府應以自治條例建立跨局處管理機制,從商品內容、營業環境到消費者與兒少權益,一次到位規範。
新竹市政府表示,新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即日起正式施行,將全面強化自助選物販賣事業(娃娃機店)管理,以保障兒少身心健康與消費者權益。
市府指出,竹市爲全國第3個明文規定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營業場所須與國民中小學保持100公尺以上距離之縣市,相關規定並設有1年緩衝期,至2027年1月4日止。自2027年1月5日起,違反距離規定者,將依法命其停止經營自助選物販賣業務;如仍繼續營業者,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市府提醒,依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商品內容、機臺設置及消費者保障等管理事項,自條例公佈日起即刻適用,無緩衝期。呼籲業者儘速完成自主管理與改善作業,並強調後續將持續加強稽查,對違規行爲依法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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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學校周邊與舊城區多家娃娃機店,過去曾被發現機臺內出現不適合兒少的商品。新竹市政府今宣佈,新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即日施行。圖/新竹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