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 楊文科斥檢斷章取義

竹北天坑案昨開庭,檢察官言詞辯論時,批縣長楊文科與縣府官商勾結,未排除危險原因就解除停工,如同「猛虎出閘」。楊律師團反駁,復工審查屬行政裁量,縣長協調,促使豐邑提出一億元鄰損擔保金,檢方指控對縣長是莫大傷害。

竹北「丰采五二○」建案被控涉及偷工減料導致天坑,危及周邊安全,檢方起訴楊文科等多名公務員涉背棄職責圖利豐邑機構,案件進入審理程序的言詞辯論階段,昨庭訊逾八小時。

「若只是被石頭絆倒一次尚可理解,但竟連續跌倒五次。」檢察官王遠志說,依建築法五十八條,只要工地危害公安,即應勒令停工,須待危害原因消滅後才能復工,但此案卻未依法復工。

王遠志直指,第一次坍塌出現天坑後,縣府依法停工並依監造人改善計劃復工,屬正常程序;但第二、三次未釐清事故原因、未經專業鑑定即放行復工,隔日再度坍塌。縣府未斬斷危險原因即解除停工,如同「猛虎出閘」,楊文科成爲關鍵推手,檢方呼籲法院嚴懲。

楊文科律師團強調,第一次復工時未設專案小組,也沒有事故原因鑑定報告,因確認安全無虞則可復工,第二、三次復工屬行政裁量,不該被認定爲圖利。

楊文科斥責檢方指控是「斷章取義」,身爲縣長,處理公共事件時須面對民代、地方民衆與建商等多方壓力,自己始終「公開宣誓、依法行政」,縣府慎重起見還將案件移送法辦,檢方斷章取義協調過程,他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