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道奇签曹锦辉 中职声明:有违大联盟规章

曹锦辉。(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针对美国大联盟回函确认道奇队已签下曹锦辉,中华职棒今天(14日)发表声明,大联盟规章规定只要有意图、同意要打假球,即构成被宣判终身禁赛无法理解大联盟为何同意登录一名已被台湾司法宣告具有放水意图的选手。

针对道奇队与曹锦辉签约,中职日前接到大联盟身分照会之后,立即行文给大联盟,12日再度发函给大联盟,确认曹锦辉有无跟道奇队签约,今天接到大联盟的回函。

▲曹锦辉。(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中职发表声明如下:「本联盟于台北时间12月29日收到大联盟(MLB)官方的身分照会,要求确认曹锦辉选手与中华职棒球队的合约关系。本联盟随即于12月30日回复大联盟官方,曹锦辉与中职球队没有合约关系同时已被中职永不录用,并详实说明曹锦辉虽然在2009年的假球事件中获不起诉,但不起诉书明载他意图放水的事实

本联盟基于棒球是一项真诚的运动,必须对所有球员及从业人员采取高道德标准立场,于2009年宣告曹锦辉投手永不录用,希望杜绝有意以身试法球员的侥幸之心,塑立职业运动清新健康的形象,并提醒大联盟,曹锦辉选手明确且严重违反运动道德的事实。根据美国职棒大联盟规章第21条,「任何球员只要有意图、同意要打假球,或没有向MLB通报被人要求放水的讯息,都是可以构成被宣判终身禁赛的理由。」由此可见,世界各国职业运动组织无不对假球问题设法积极防范,也有共识对于球员违反该有之工作道德与运动家精神时,必须采取严格标准。本联盟期望能与各职业运动组织共同努力,打造棒球清新、公平比赛环境,实无法理解大联盟为何同意登录一名已被台湾司法宣告具有放水意图的选手。」

▲曹锦辉。(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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