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騎士口袋掉出300元 屏東64歲男撿到急送警局

▲東港警方助楊男領回遺失物。(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64歲洪姓男子行經屏東縣新園鄉南興路往東港方向,看到前方機車掉了一包物品,他撿到後趕緊交給東港警方,警方根據物品上方掛號收執憑證,找到74歲楊姓失主領回,楊男對洪男及警方熱心協助,一再道謝。

東港警分局興龍派出所所長童聖哲、巡佐張智鈞日前受理民衆拾得現金;64歲洪男拾得人向警方表示,於新園鄉南興路往東港方向見前方一重機騎士口袋掉落物品,發現物品爲新臺幣300元及一張掛號執據憑證。

警方立即依該憑證前往郵局調閱資料,聯繫到失主74歲楊男前往派出所領取,失主對於洪男拾金不昧及警方的協助表達感謝之意。

東港警分局呼籲,若拾獲遺失物,應拿到派出所辦理拾得遺失物手續,待警方公告6個月後,無人認領,才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若是擅自將遺失物佔爲己有,則有侵佔遺失物的刑責,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