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赴陸港澳告知書」給公務員簽署 陸委會:別再說不知道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29日指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是告知性作法,「也就是我把告知文件給你了請你簽收,以後不要說不知道」。(記者廖士鋒/攝影)
陸委會近期製作了「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給各機關,要求公務員簽署,對此陸委會表示,這些都是告知性作法,籤不簽署這個書,「也就是我把告知文件給你了請你簽收,以後不要說不知道」。另外對於11職等以上公務員赴陸申請,陸委會強調目前沒有不許可的狀況,但指出相關情況包含「說明到清楚就可通過」的案件。
本報查閱公務機關網站時發現,最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製作的「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給各機關,要求詳閱及簽名負責,其中內容詳細敘述法令規定、赴大陸港澳地區適用對象及申請程序、返臺通報、重要須知等,共有17頁,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機關留存查考,一份本人收存。
對於這份告知書的情況,是新文件還是本來就有的例行文書?其性質是否爲強制簽署?如果沒有簽署會有什麼後果?目前簽署情況有沒有相關統計?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29日下午迴應本報提問時表示,上述規範是一個通知事項,因爲各機關被監察院糾正過去對於公務員赴陸規定沒有嚴格執行,所以現在通知各機關,公務員赴陸應該遵守哪些規定,幾職等以上要中央准許,幾職等到幾職等只要主管單位準許就可以。
樑文傑說,有些老師不知道自己要不要申請,有些老師接任學校行政職,「在我們看來就是公務員」,這些都是告知性作法,籤不簽署這個書,「也就是我把告知文件給你了請你簽收,以後不要說不知道」。本報追問是否爲強制?他則表示,這個通知書是送到每個公務員手上,「你要簽收,意思是你有收到這份通知書,以後如果在海關被擋住,就不要說我不知道相關規定,或說我沒請假而被處分時,就不要說不知道相關規定」。
此外,內政部最近發函各縣市,要求加強宣導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申請赴陸相關規定,函文裡面提到,考量115年元旦及農曆春節連假將至,請各機關加強宣導前述赴陸須申請許可規定,以避免因未申請赴陸許可,致無法出境。
對於最近相關赴陸申請失敗、或者不予許可的案件之相關統計,樑文傑表示,11職等以上「目前我手上沒有不許可狀況」,他再度提醒,如果11職等以上沒有按照相關規定獲准,在海關可能會被擋、出不去。
他隨後補充道,所謂「沒有不准許」,意思是如果申請但相關單位認爲申請資料不夠詳細,或說明不夠清楚就會叫你再說明,「說明到清楚就可通過」,所以到目前爲止,大部分都是經過這樣程序,大家都可獲得准許。
另外對於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受訪時證實,國共智庫論壇相關新聞曝光後,有國立大學系主任受到相關單位打壓,臨時取消隨團,陸委會對此案是否有了解?樑文傑則證實,確實「有需要獲得准許的人士來詢問」,但因爲其提不出來這一團的「行程」,因爲赴陸准許要提出來行程,每天要去哪、跟什麼人會面,「他自己提不出來,但他也不知道,所以就沒申請」。
陸委會製作的「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已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給各機關,要求公務員簽署。(圖/截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