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風險 警因公受傷數 去年破千人
警政署統計,去年警察執行勤務或因公受傷人數達一○七六人,平均每天近三名警察因工作受傷。圖/讀者提供
苗栗市鍾姓男子日前持刀攻擊警察,一名警員頭部因刀傷大量出血;去年十二月,蕭美琴副總統因公務及返回官邸,宜蘭及臺北兩名警員在交管時,分別遭車輛撞擊受傷。警政署統計,去年警察執行勤務或因公受傷人數達一○七六人,平均每天近三名警察因工作受傷,爲近年來新高。
不過統計數據並未區別傷勢輕重,基層員警認爲制服警察常見的傷勢較不嚴重,而刑警追捕犯嫌前多有規畫,受傷機率沒有制服警察多,但一旦衝突傷勢恐嚴重。
根據統計,警察執行勤務被害成傷,或其他因公受傷的人數,過去多落在七百多人到八百多人間,但去年警察受傷人數卻創紀錄突破千人;過去六年,共有六名警察因公殉職,警察仍屬高風險職業。
鍾姓男子二月四日在南苗市場持摺疊刀,朱姓、李姓員警到場喝令制止無效,使用辣椒水仍遭反抗、拒捕,朱與鍾扭打時,頭部遭砍兩刀,血流如注,李朝鐘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擊中他胸部,另一槍波及另名攤商,鍾送醫不治。
去年十二月,宜蘭林姓警員支援副總統維安勤務,執行交管時遭廂型車撞成重傷。不到一小時,副總統回到臺北,負責開道的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安分隊曾姓警員在建國南路、瑞安街巷口與車輛相撞,右手骨折。
新北市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九月攔查女毒犯陳嘉瑩時,遭陳女駕車拖行撞擊護欄喪命。新北地院審理期間,劉的父母在法庭下跪,請求判處陳女最嚴厲之刑;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上月判陳女死刑,家屬淚流滿面,向社會大衆鞠躬致謝。
除了劉宗鑫,過去六年還有新北樹林分局楊庭豪,臺南二分局凃明誠、曹瑞傑,基隆三分局蘇昱鴻,新北三重分局黃瑋震等五人因公殉職。至於執行職務時因意外、疾病或特定危險,例如值班時過勞猝死、巡邏車禍或訓練意外等其他因公死亡人數,六年來共有四十二人。
警察執勤,過去被批評「不敢用槍」,二○二二年修正警械使用條例明確用槍規範;警政署近年投入經費建置情境模擬射擊場與延展實境練系統,強化員警在突發事件中的應變與判斷能力,同時更新防護背心、反切割手套、電擊器及警用攝影設備等執勤裝備,希望提升第一線防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