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案 柯文哲:司法不可選擇性適用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柯昨天前往臺北地院出庭應訊,場外許多支持者爲他加油鼓勵。記者葉信菉/攝影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昨傳喚柯及其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檢察官行辯論程序。檢察官指控柯侵佔六百萬元捐款,表示「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柯說,司法不可選擇性適用,否則會失去人民信任。
柯文哲出庭前表示,檢察官在法庭一直強調公平,「對!公平就好,我也沒有要比別人更多的特權,就公平對待就好。」他說,臺灣過去不是沒選舉,未來也不是沒選舉,「將來他們也要用同樣的標準,去追究過去的候選人,去處理未來的候選人嗎?」
柯說,司法目的不僅在維護社會秩序,也在保障人民權利,不可選擇性適用,否則會失去人民信任。
檢方指控,柯侵佔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三筆共六百萬元政治獻金。檢指控三名捐款人證稱要捐民衆黨,但民衆黨沒收到,柯稱錢都用於選舉,但未提出證明,柯說捐給民衆黨就是捐給他,也無法律依據。
檢方說,政治獻金有公益性質,是基於公益向不特定人收取,沒有財產私密性,不能用於經營公司、買豪宅、買股票、償還私人債務、從事營利事業,競選剩餘款須限定使用於公益,用不完須繳回國庫。
檢方指出,柯曾說「不覺得錢是我的,就算大家捐的,也是大家的」,之後卻答辯說捐款人認爲民衆黨等於柯,捐給黨就是捐給他,但「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柯將錢轉入私人帳戶、侵佔入己,構成公益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