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重啟公地放領 近2000公頃納範圍、4445農民受惠

賴清德總統(中)21日赴彰化縣溪州鄉關心公地放領政策執行情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宣示重啓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今赴行政院會報告指出,將重啓「國有平地耕地」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2類土地放領,條件爲1976年9月24日前已與政府合法訂有租約且至今仍承租者,並符合相關法規;初步盤點,全國面積約有近2000公頃,約有4445位農民符合條件。

爲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政府自1948年起推動三階段放領,總計放領約15萬公頃土地;後因921地震及後續多次風災重創臺灣,政府基於國土保安及覆育考量,自2008年全面停辦放領,至今已17年;政府5月重啓公地放領政策,並以宜蘭縣蘇澳鎮朝陽裡大南澳地區的臺拓地爲優先試辦區。

賴總統日前指示內政部、財政部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等三項原則下,展開重啓公地放領工作。此次重啓僅限「國有平地耕地」與「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條件1976年9月24日以前已與政府合法訂有租約且至今仍承租者,並需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規定。

據相關單位盤點,全臺共8023筆國有平地耕地,涉及4197人,面積約1731.66公頃,其中以屏東縣2609筆最多、臺東縣面積608.84公頃最大;另外,全臺共279筆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涉及248人,面積約243.06公頃,其中以臺南市160.09公頃面積最大、高雄市51.37公頃次之。

據瞭解,放領地價並非沿用價格,內政部規劃依據「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放領地價以1990年公告土地現值爲計算標準。考量迄今已逾35年,將按物價指數調整放領地價,並報行政院覈定。

至於目前執行進度,內政部已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已成立,首案將審議「宜蘭大南澳臺拓地案」,預計2025年底前,全臺14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將成立公地放領工作小組,開始受理與執行。財政部儘速清查符合放領租約,辦理土地放領作業。

公地放領程序。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