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辣妹涉詐富商18萬遭公審 告房產美魔女僅獲賠5萬理由曝

▲王子苓(右)與前主播李雅楹(左)另案控告李珍妮,在富商王廣德餐會上罵她們是「做雞的」,涉嫌妨害名譽。(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被稱爲「房產美魔女」的王子苓,前年(2023年)上網公佈任職證券業務員的朋友蘇女個資,指名道姓對方涉訛詐王姓富商18萬元餐費,經蘇女提告,王女刑案被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4月,蘇女並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臺北地院指蘇女確因涉詐被緩起訴,判王女僅須賠5萬元,可上訴。

王廣德曾任榮福公司董事長,退休後財富自由,常傳出他與美女名媛吃高檔料理、身邊女人爲他勾心鬥角爭寵等花邊,資深名媛李珍妮(已改名李洢鏵)曾在王男餐會,罵王子苓與前主播李雅楹「做雞的」等語,引發名女人們的訴訟戰爭。

本案源於王廣德和外型亮眼的蘇女相約去年11月24日,到南港「東方樓」頂級粵菜餐廳吃飯,王男臨時無法出席,蘇女取消餐廳訂位,仍收取王男18萬元餐費,王男覺得遭「飯局詐騙」,向王子苓訴苦。

▲被稱爲「房產美魔女」的王子苓。(圖/ETtoday資料照)

王女跟蘇女是朋友,但跟王男交情更深,她不滿蘇女作法,於是同月到隔月(12月),先後在3個LINE羣組外加個人臉書,轉貼《火辣營業員向富商請款18萬餐費引爆糾紛》的新聞連結,加註「XX證券蘇XX」字句,讓蘇女本人浮出檯面,最後更公佈蘇女照片、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信箱等個資,昭告天下蘇女就是這起詐騙案女主角。

王女使盡全力替王男出氣,喊話「詐領18萬、詐騙犯!各位請小心!」等語,更自豪「短短几小時1.5萬人觀看,也太可怕了,我也認真用力發,一度當機!」、「王姓富商親口說飯局詐欺,詐騙罪,請轉發分享」等語。

蘇女氣炸,自認替王男保留下次餐費遭誤會,又遭王女公佈個資訴諸網友公審,怒告王女涉犯《個資法》等罪嫌,並向王女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不過蘇女被查出騙王男當天飯局如期舉行、藉此拿錢,涉犯詐欺取財罪嫌,經臺北地檢署處分緩起訴爲期1年,須支付公庫1萬元。

王子苓不認罪,聲稱蘇女身爲證券營業員卻涉及詐欺、職業操守堪憂,加上王男向她哭訴、請她幫討回18萬元,所以PO文自清不是她騙王男、呼籲別再有人受害,並因而迫使蘇女終於還錢,符合「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免罰要件。

刑案法官認爲新聞連結僅提及「蘇姓營業員」,王子苓PO文直接讓外人知道蘇女就是事件女主角,又擅自揭露蘇女臉書僅供朋友閱覽的私人照片,但PO文通篇毫無促請蘇女還錢字樣,明顯是以公佈個資引發外人對蘇女的負面評價、指摘施壓,達到公審效果。

刑案法官認爲王男與蘇女的私人糾紛,與蘇女的工作或公共利益無關,王男也可提告處理,無需王子苓上網公開蘇女個資,王女手段欠缺正當性與必要性、已侵害蘇女的資訊隱私權,考量王女未婚須扶養就學中的子女,一、二審均依《個資法》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蘇女在本件求償案主張,王子苓害她工作業務流失、影響績效與升遷。王女反駁指出,刑案已上訴最高法院尚未定讞,她被控涉嫌妨害名譽也不起訴,蘇女本來就會發名片推廣業務,縱然被陌生人電話騷擾,也跟她本件行爲無關。

民事法官認爲王女本案公佈蘇女名片、照片等個資作法,使蘇女與負面訊息產生連結,已屬非法利用個資,PO文也顯非僅提醒朋友免於受騙,而是意圖擴大曝光程度、使不特定多數人批評、譴責蘇女,造成蘇女精神受有痛苦,應負賠償責任。

民事法官審酌蘇女現任證券公司業務經理、碩士畢業,王女無業仍攻讀碩士中,再衡量雙方經濟能力,判決王女侵害蘇女隱私權,應賠償蘇女5萬元。至於蘇女主張遭王女侵害名譽權,法官認爲王女聲稱「詐領18萬」沒亂講,蘇女也沒舉證自身工作績效與升遷受到何種不利影響,這2部分求償均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