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半裸做SPA簾子被掀開2次 男按摩師闖入「談公事」慘了
▲正妹到按摩店半裸按摩,竟遇到男按摩師闖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正妹小莉(化名)到按摩店放鬆紓壓,半裸趴在牀上接受女按摩師服務,沒想到過程中一名男按摩師竟兩度拉開遮簾闖入,她感到強烈羞辱與不適,事後向社會局申訴並提告求償3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確實構成性騷擾與隱私權侵害,判男按摩師與店家須連帶賠償3萬8千多元。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在2024年7月3日晚上7時許,女子小莉(化名)前往林園區一間按摩店消費,換上短褲、上半身赤裸,僅以浴巾覆蓋背部,由女按摩師進行服務,由於按摩過程中浴巾會隨手法移動、遮蔽範圍縮小,小莉感到害羞不安,特別請女按摩師將牀邊的遮簾拉上,確保隱私。
不料就在遮簾拉上後,店內唐姓男按摩師竟先後兩度掀開遮簾進入隔間,與女按摩師交談店務事項,突如其來的闖入讓小莉措手不及,認爲身體暴露狀態遭他人看見,身心受創,療程結束後立刻向主管機關申訴。
社會局介入調查後,認定唐男行爲已構成性騷擾,小莉隨後持調查結果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及按摩店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唐姓按摩師辯稱並非刻意偷看,強調是依店長交辦事項進入隔間處理工作,店長也出庭作證表示按摩師當時是爲了工作。
但法官認爲,當事人處於半裸接受按摩的私密情境,業者理應嚴格維護顧客隱私,唐男未經同意拉開遮簾進入,已逾越必要範圍,造成當事人受辱與不安,認定唐侵害隱私權且構成性騷擾,判唐男與按摩店須連帶賠償3萬8千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