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臺灣甜心」上摩鐵愛愛 高雄男付8000元…完事慘了

▲高雄男子開房,對於對方年齡已具高度警覺,但仍選擇進行性交易。(示意圖/CFP)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妨害性自主相關案件,全案共有2名被告,法院分別就不同事實與證據作出判決。其中一名男子阿威(化名)遭認定犯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名男子阿凱(化名)則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判決指出,阿威於2024年6月間,透過某包養交友平臺(臺灣甜心)接觸女子,並於高雄市某旅館內,以8000元作爲對價,與一名年齡未滿18歲的對象發生性行爲。法院認爲,阿威對對方年齡已有所警覺,仍選擇進行性交易,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法官審酌,阿威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加上過往無前科,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同樣上門花8000元 另名高雄男卻獲判無罪

同案另名被告阿凱,檢方指控其於不同時間,透過同個包養交友平臺接觸女子,同樣花費8000元在旅館進行性交易。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爲,相關對象在聯繫過程中均曾向阿凱表示已成年,加上平臺本身設有年齡限制,尚難認定其主觀上已預見對方實際年齡,檢方舉證未能排除合理懷疑,因此判決無罪。

法院指出,刑事案件須依證據認定,未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依法上訴。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