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模仿效應現? 刑事局:網路恐嚇與無差別攻擊言論零容忍

刑事局強調,對於網路恐嚇與無差別攻擊言論零容忍。(資料照片)

北市19日發生通緝犯張文在臺北車站、南西商圈隨機殺人案件後,網路社羣平臺及各式討論區,陸續出現疑似恐嚇、鼓吹暴力或宣稱將針對公衆進行「無差別攻擊」等內容的貼文與留言,造成民衆不安,影響社會安寧。刑事局今(20)日嚴正呼籲,網路並非法外之地,任何於網路上發佈的文字、圖片、影像、語音及訊息等內容,均可能留下數位軌跡與相關紀錄,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並須負起法律責任。

刑事局強調,對於任何涉及恐嚇社會大衆、散佈暴力威脅、煽動或宣稱將對不特定人實施攻擊等言論,將立即啓動偵辦機制,積極追查發文者身分與來源,並依法究責,絕不寬貸、追究到底,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

刑事局提醒,相關言論可能涉及刑法第151條「恐嚇公共危安罪」,凡「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衆,致生危害於公安者」,可能構成刑法第151條所定恐嚇公共危安罪,警方將依法偵辦並追究刑責。

另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如言論未達刑法程度,但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寧產生明顯而立即的危險時,仍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刑事局呼籲,切勿以轉傳、附和或以玩笑心態發佈相關內容;如發現疑似恐嚇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貼文、訊息,應保留相關畫面、連結與時間等資訊,儘速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