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溪湖道路畫停車格要收費? 公所澄清:僅為管理秩序沒收費計畫
彰化縣溪湖鎮市中心道路陸續畫設停車格。記者簡慧珍/攝影
彰化縣26鄉鎮市僅5市鎮實施路邊收費停車制度,中央審計單位經常督促另外5鎮公所也要施行,其中溪湖鎮公所陸續完成畫設路邊停車格,近日引起鎮民猜測即將推動路邊收費停車,鎮公所連忙否認,稱爲了管理停車秩序畫設格位,沒收費計劃。
溪湖鎮公所今年下半年陸續在鎮內市區道路畫設路外停車格,並配合開發溪湖轉運站另闢停車場,民衆認爲「不會沒事畫格子」,猜測將實施路邊收費停車制度,時間起始點可能落在本月底或明年春節前後。
溪湖鎮公所表示,市區停車情形不整齊,不適合停車的地方有人停車影響交通視線,也有長期佔用停車位的狀況,鎮公所規畫適合停車空間並畫設格位,方便民衆停放並維持市容觀瞻,目前沒收費計劃,民衆不必過慮。
彰化縣目前實施路邊收費停車的有彰化市、員林市、和美鎮、鹿港鎮和北斗鎮,彰化市最早實施,今年邁入第八年,縣政府認爲實施後改善路肩長期遭周邊住戶佔用、雙排違停等亂象,因此將從這5個市鎮往外拓點,輔導鄉鎮公所辦理市區路邊停車收費。
二林鎮市中心道路大多爲雙線道,汽車、機車、行人共用,沒空間畫設停車格,市中心外圍新闢道路較寬也沒畫設;鎮公所表示,實施路邊收費停車的前提是市區發展及民衆需要,二林鎮市區道路畫設停車格一案還有待評估。
溪湖鎮楊姓鎮民指出,發展到一度程度的市鎮才需要路邊收費停車制度,溪湖鎮、二林鎮都沒這方面迫切需求,況且路邊收費停車事關選民荷包,明年就要選舉,溪湖鎮就算要收費也會等到選後再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