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囚禁車手全程監控 6成員被判總刑期4年1月至6年3月
以孫姓男子爲首的詐騙集團,以「月薪10萬元,包吃包住,免出國」當誘餌,張姓男子被錄取後淪爲車手並被帶到民宿監控7天。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張男落網後配合偵辦,檢警揪出6名詐團成員,獲判無罪,孫男等人總刑期4年1月到6年3月。
判決書指出,張男民國111年間誤信輕鬆高薪文書工作的求才廣告,應徵後免面試,直接被詐團首腦孫男指示詐團成員趙男帶到某民宿限制行動,詐團成員楊男負責採買日常用品,趙男帶張男到3家金融機構開戶,張男不但是車手也變成人頭帳戶,詐團成員鄭男、李男、戴男負責監控張男提領被害人匯款。
張男接受指示到金融機構提款時,被行員發現神情有異,且他的帳戶內有異常存款900萬元,警方趕到帶回詢問,張男欲言又止,在警方勸說下才全盤托出,因而孫男等詐團成員全部落網,並阻止張姓被害人約600萬元「投資款」、彭姓被害人約300萬元「投資款」被提領。
詐團首腦孫男落網時,辯稱他也是應徵採買日常用品和跑腿的工作,沒人面試,到民宿纔看同案其他詐團成員,張男已在民宿房間內,沒被限制自由,他曾陪張男到某銀行,沒進去,留在車上睡覺。
彰化地院審結,認孫男等詐團成員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依詐欺罪、私刑拘禁罪判處孫男總刑期6年3月、趙男5年1月、鄭男4年9月、楊女4年1月、李男4年9月、戴男5年9月。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孫姓男子爲首的詐欺集團6名成員總刑期4年1月至6年3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