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逼死豐原5口 李團長改口認罪

豐原一家五口因投資詐騙走上絕路,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女昨天出庭,改口全部認罪。記者曾健祐/攝影

臺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檢方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十二人一五三六萬元,依銀行法等罪起訴李女求刑十五年。臺中地方法院昨首開庭,李女一改過去否認態度,改口全部認罪坦言「我知道我做錯了」。

已故王家二女兒夫婿透過律師表示,死者遺書字字血淚、絕望,李女得知王家五人死亡,還開始串、滅證,求法院重判李女「坐牢贖罪」,家屬不願談和解。

檢方調查,四十五歲李女以團購、刷卡買黃金等話術,騙王家五口七五二萬,連同另七名被害人共詐一五三六萬元,王家人最終不堪精神壓力、催債逼迫走上絕路;李偵查否認犯行,辯稱「都是他們主動來找我加入投資」,有拿款項從事團購、投資,「我這樣的做法沒有錯」。

法院昨開庭時詢問李女意見,她全部認罪。李女辯護人說,李已自白、深刻悔悟也願談調解,但就其涉洗錢部分主張帳戶是自行掌握,沒當成金流斷點。公訴檢察官陳怡廷認爲,李將帳戶一三○萬元詐款付房租、債務,有隱匿、移轉而構成洗錢。李女說,她認爲自己有錯,不願再爭執。

法官再逐一就起訴事實確認,李女坦承以團購、刷卡買黃金手法詐騙投資人一五○○多萬元,並坦言自己僅拿其中約兩成作實際投資,其餘八成用於自身欠債、生活所需,也有對王家五口恐嚇迫使以房屋借貸取走一七六萬元,全數認罪。

法官再問,檢方起訴移審時李仍就銀行法部分否認,爲何改變想法認罪?李說被羈押時一直思考,也借法律書籍,閱讀後瞭解自己觸犯法律。

王家二女兒丈夫是志願役空軍,委任律師林瓊嘉表示,本案因檢警蒐證詳實、明確,李女終認罪,質疑李女要如何向王家五人「贖罪」?王家遺書提及「一次又一次的要錢,無止盡的壓榨、無止盡的還帳」,甚至自責「我們笨、被騙」,字字血淚透露絕望,主張判李十五年以上徒刑,在其有生之年完整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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