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夥友人灌醉小女友輪流性侵 還拍影像互傳觀賞…法官重判

彰化縣一名20歲男子與友人將未成年的小女友灌醉後,趁少女不醒人事時,男子先是看着友人在車內性侵自己女友,還拍下性侵影片後,自己也性侵女友,再開車到摩鐵,繼續性侵少女,並互傳少女被拍下的不雅照,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二人各判刑5年2月、5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男子今年5月間與男友人邀自己的小女友一起喝酒,少女因飲用混有米酒、威士忌、水果酒的混酒6杯後,不勝酒力而昏睡,友人即先在副駕駛座脫去少女衣物後,用手機拍少女裸照,再用line把裸照傳給男子,又連續性侵少女2次。

男子見自己女友被性侵也不阻止,還拍下友人性侵女友過程,並將影像存在自己手機,並傳給友人,友人又傳給另一名友人看;男子也在車上性侵女友,再開車到摩鐵後,又再性侵女友一次,女友醒來後發現被性侵,纔到醫院驗傷並報警。

法官認爲,2人明知少女未成年,竟趁少女酒醉昏睡時,性侵少女,還拍下影像,更傳影像給他人觀覽,也影響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不過因2男均坦承犯行,又年僅20歲,思慮未周,2人又無前科,因此酌減其刑,將二人各判刑5年2月、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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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名20歲男子與友人將未成年的小女友灌醉後,2男性侵少女,還拍下性侵影音及不雅照互傳觀賞,彰化地方法院重判2人。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