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特別費6.8萬!臺中前地政局長認罪 拿包遮臉:不要爲難我
▲吳存金拿起包包遮臉。(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前地政局長吳存金涉嫌詐領特別費,臺中地檢署依貪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臺中地院今天(11日)首度開庭,吳存金對起訴內容均認罪,並由辯護律師以每筆詐領金額不高、在5萬元以下爲理由,請求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機會。庭後媒體欲訪問吳,但吳以包包遮臉,表示「司法不公開,請不要爲難我」。
檢方調查,吳利用職務上機會,從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止,在臺中市某餐廳有11次消費,均爲親屬間家庭聚餐的私人餐敘,吳竟向餐廳打統編,再將餐廳開立的11張開統編髮票,交給不知情的地政局經辦及主計單位人員進行覈銷,從中詐得首長特別費共6萬8679元。
臺中地檢署去年底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第216條、214條之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將吳起訴。
▲吳存金開庭結束步出法院。(圖/記者白珈陽攝)
全案今天首次開庭,吳的11筆消費發票作爲證物以投影片呈出,金額從1030元至1萬7600元不等,吳對於相關證據、檢方調查內容,全部認罪;辯護人則說,吳的每筆犯罪金額都在5萬元以下,且目前已經去職,無再犯可能,請求法官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機會。
被害人則由臺中市地政局政風室主任陳金龍、臺中市地政局秘書室主任朱儁鴻爲代表出席,陳、朱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此外,吳存金在案件爆發之時遭臺中地檢署帶回偵辦,訊後命以100萬元交保;今天開庭時,爲讓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法官戰諭威當庭諭知吳須限制出境、出海,並將通知書交付吳。
吳在開庭過程中神情平和,庭後步出法院時,媒體欲詢問今天是否作認罪答辯,吳先是拿起包包擋住臉,接着說「司法不公開,請你不要爲難我」;記者又說「但今天是公開審理」,吳再回「那你問法官」,隨後迅速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