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吞43億!樸修弘「吸血哥嫂」被判刑 當庭收押痛哭…韓網:痛快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韓星樸修弘親哥哥夫婦涉侵佔鉅額資金一案,二審判決結果出爐。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7庭於19日宣判,對樸修弘親哥哥樸某改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以「有逃亡之虞」爲由,當庭收押;其妻李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須完成120小時社會服務。相較一審結果,刑度明顯加重,這也讓韓網直呼「痛快」。
▲樸修弘哥哥和嫂子被判刑。(圖/翻攝自Instagram/park_soohong)
法院認定,樸某與李某自2011年至2021年間,負責樸修弘演藝事業的經紀管理,期間侵佔「Rael」與「Media Boom」兩家公司資金,以及樸修弘相關資金,金額合計超過韓幣20億元(約臺幣4500萬元),構成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侵佔罪。
一審時,法院僅認定樸某侵佔公司資金約韓幣20億元(約臺幣4500萬元)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年,對於侵佔樸修弘個人資金約韓幣16億元(約臺幣3500萬元)的部分則判無罪,李某亦被判無罪。由於檢辯雙方皆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審理。
二審過程中,法院重新審視相關證據,並認定樸某長期、反覆挪用公司資金,包括以公司法人卡作爲私人消費、虛報員工名單後侵佔薪資、動用公司資金支付個人律師費及購買私人用品等行爲,犯罪性質重大,最終改判實刑並收押。宣判結束後,李某步出法庭時情緒潰堤,當場痛哭,引發外界關注。
樸修弘去年7月曾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直言一審判決「極不公平」,並表示因爲是家族公司,親哥哥夫婦得以長期挪用其資產,讓他感到無比冤屈。他也指出,親哥哥夫婦在2014年至2017年間取得價值約韓幣43億元(約臺幣9500萬元)的不動產,即便假設其期間領取的薪資與分紅全數存下,仍無法解釋資金缺口。
檢方在二審中指出,樸某犯案期間長、金額龐大,且至今未完成實質賠償,態度消極,依法必須嚴懲。辯方則主張部分款項已交付樸修弘,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但未獲採信。隨着二審判決出爐,這起橫跨10年的家族侵佔爭議暫告一段落,案件後續是否再上訴至大法院,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