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運700公斤、市價20億毒品企圖闖關 大陸4漁民最重判無期徒刑

大陸籍孫姓船長去年9月3日駕駛柬埔寨籍漁船自泰國灣載運海洛因498塊、大麻399包等大批毒品逾700公斤,13日晚航行至我國東沙海域處,等待與其他船舶接運時遭海巡攔獲,孫及其3名大陸籍船員被訴,臺南地院今宣判,孫等4人犯共同運輸一級毒品罪,重判17年至無期徒刑不等徒刑。

臺南地院下午宣判,孫姓船長,及吳、侯及李姓船員均犯共同運輸一級毒品罪,分別判刑17年、18年半、17年半及無期徒刑,至於查扣毒品銷燬。而4人當中唯一一名李姓船員辯稱無辜,還向法官請求無罪宣判,他則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孫等4人被依涉運輸第一、二、三級毒品等罪嫌起訴,經檢察官與海巡署查緝隊粗估,本案全數毒品市價約20億元,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爲近5年查獲數量之最,海洛因及大麻可供約250萬人次施用。

檢方起訴,孫等4人以每人人民幣10萬元代價,接受自稱「代理」指示出海接運違禁物品。孫於去年9月3日擔任船長,駕駛柬埔寨「YAMA68」漁船,搭載吳等3人,自柬埔寨西哈努克市出航,隔天中午12時許,航行至泰國灣處與不詳船舶並靠。

對方將袋裝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98塊(合計淨重174餘公斤)、第二級毒品大麻399包(合計淨重393餘公斤)、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15包(合計淨重14餘公斤)、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第三級毒品(2C-B)白色粉末17包(合計淨重15餘公斤)拋至漁船甲板上,吳等人再合力將毒品搬運至船艙藏放。

檢方表示,孫依指示於13日下午5時許,將漁船航行至我國東沙海域,等待晚間與其他船舶進行接運。然而,同日下午6時17分許,我國海巡船舶發現漁船形跡可疑,且試圖逃避登臨檢查,認該船涉有不法犯行,予以攔獲。

臺南地院今下午2時宣判,孫姓船長,及吳、侯及李姓船員均犯共同運輸一級毒品罪,分別判刑17年、18年半、17年半及無期徒刑。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