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緣細胞(超基因)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聲明

臺北地檢署於民國114年10月22日指揮調查局兵分13路,搜索前調查局人員劉錦勳、三顧公司副董事長陳宗基、三顧與樂迦公司等處所,約談多人偵辦涉泄密、行賄、收賄及不法金流等嫌疑。本公司相信,程序往前一日,真相即近一日,司法終將還原事實,三顧、樂迦先前所指控再生緣(超基因)竊取營業秘密均屬誣陷、栽贓,且爲羅織罪名與不實指控。

本案之所以演變至今日局面,肇因於調查局受理與立案流程均顯有重大瑕疵,調查官劉錦勳竟將內部數位鑑識報告交予三顧公司作爲提告素材,背離偵查中立原則,破壞程序正義。

本公司深感遺憾的是,司法公權力原應守中立、依法行使,卻在本案初期階段被錯誤資訊與失衡來源導入程序,且該調查官與陳宗基經常飲宴,致使國家調查機關客觀上淪爲特定企業對正派經營者之攻擊工具,形同三顧公司打手,讓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此種偏離法治軌道之行爲,絕非民主法治社會所能容忍,日前亦經監察院提出糾正。

關於三顧、樂迦前所指控「營業秘密」部分,檢察官已於今年2月27日對再生緣(超基因)爲不起訴處分,並未認定有任何營業秘密外泄或帶入再生緣(超基因)之情事。監察院亦於今年7月1日調查報告中明確記載「調查局就營業秘密部分並未立案」,足見三顧、樂迦對再生緣(超基因)之相關指控均與事實不符。

因此,媒體過往所稱「再生緣(超基因)涉非法取得營業秘密」或「楊智惠攜營業秘密入職」等說法,均與司法調查結果不符,特此澄清。

再生緣(超基因)一貫以專業、誠信與研發實證爲核心,即便遭無端攻擊仍持續專注本業。本公司感謝長期支持之客戶與媒體,也期待司法終釐清真相,讓事實迴歸證據,使產業回到正軌。

再生緣細胞(超基因)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