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國二少女出遊還帶回家上下其手 Uber司機挨告判刑10月、賠30萬
新北市吳姓男子前年趁假日帶國二少女出遊後直接將人載回其住處,趁2人獨處時不斷開黃腔挑逗,不顧少女出言拒絕仍對少女上下其手揩油,少女媽媽事後得知氣憤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去年底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法官日前判決吳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Uber司機的吳姓男子前年6月11日趁週末邀念國中2年級的少女出遊,從新北市土城區開車帶至石門區白沙灣海灘玩耍撿石頭,吃完晚餐後直接將人載回吳男住處,趁只有2人獨處,色心大發,不僅開黃腔挑逗,還不斷靠企圖親吻,少女出手推開並戴上口罩拒絕,吳男仍不罷休,持續伸手觸摸少的手、胸部、大腿及私密處,強制猥褻得逞。
少女因年幼又因已是隔天凌晨,無交通工具可搭乘返家,求助閨密找其男友一起來接他回家才脫離魔掌躲過一劫,少女返家後,害怕捱罵不敢告知父母發生何事,事隔9天才告知學校輔導老師遭人欺負,少女媽媽當天從輔導老師口中得知此事,立馬帶少女到警局報案提告。
吳男到案後,從警詢到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始終矢口否認犯行,事後也未與受害少女達成和解以彌補其損害,法官認爲吳男爲逞一己私慾,犯罪後態度難認其知所悔悟,去年12月中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另受害少女及家屬並提告請求侵權行爲損害賠償80萬元,新北地院日前判決吳男應賠償30萬元爲適當,仍可上訴。
從事Uber司機吳姓男子前年6月帶國二少女出遊還帶回家上下其手挨告,新北地院去年底依法判刑10月,日前再判決吳男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