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80萬偷渡菲國躲通緝!4年後被遣返回臺 判囚4月還可罰金抵刑
▲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黃姓男子因涉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案件,被限制出境又遭發佈通緝,竟砸了80萬元找人安排偷渡出海,輾轉潛逃至菲律賓避風頭,不料人在海外仍因非法入境被查獲,4年後遭遣返回臺,落地就被逮,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黃男先前因涉組織犯罪等案件,遭臺南地院函請移民署限制出境,卻又無正當理由未到庭,隨後被髮布通緝。爲了躲避司法追訴,他在2022年2月間透過綽號「鴨頭」的仲介牽線,從屏東某漁港搭船偷渡出境,前往菲律賓藏匿。
不料,黃男在菲律賓因非法入境遭當地移民單位查獲,最終於2025年6月17日被安排搭機遣返回臺,一下飛機即遭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人員逮捕,隨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歸案偵辦。
檢方考量案情相對單純,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橋頭地院審酌黃男坦承犯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