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人網購橡皮艇帶兒偷渡桃園只花29.5公升油 二審仍判8月徒刑
中國大陸雲南男子宋元坤5月15日清晨從福建省平潭縣海岸,帶着兒子駕橡皮艇偷渡來臺,傍晚抵達桃園觀音沙灘休息,翌日向警方求助,桃園地檢署訊後聲押獲准。父子經測謊,查無國安因素入臺事證,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宋子由桃園地院少年法庭處理。桃園地院依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罪判宋8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起訴指出,來自雲南農村的工人宋元坤(41歲)因覺得「生活不易」,計劃帶着學美髮的長子(17歲)「到臺灣找出路」,5月15日清晨6時,宋氏父子自距離我國海岸約68海浬的福建省平潭縣君山鎮某海岸,利用「拼多多購物網」買的充氣式橡皮艇,懸掛馬力船外機出海。
宋元坤錶示,父子倆行駛11個小時又30分鐘後,當天下午5時30分抵達我國桃園市觀音區觀塘液化天然氣廠旁的沙灘,偷渡臺灣境內,上岸後,曾到附近的OK便利商店吃晚餐,之後返回沙灘過夜。父子16日上午一路問,走了近40分鐘,於上午8點向桃園市警大園分局觀音分駐所求助,「搭網購小艇入臺」一事才曝光。
警方立刻通知海巡署,將宋氏父子帶回上岸的沙灘,現場扣得充氣式橡皮艇、舷外機、腳踩打氣桶、汽艇維修等工具零件,3個總計70公升的油桶竟還剩40.5公升,兩人身上有新臺幣2410元與手機、銀聯卡。
據瞭解,宋雲坤僅憑着「臺灣是富庶寶島」印象,便決定帶兒子來臺就學,同時希望找到新出路,於是從雲南農村到福建沿海,用網購的橡皮艇跨過臺灣海峽。針對宋氏父子來臺是否有要刺探軍情,檢方將父子分別送測謊,結果都通過,顯示並非想要刺探,也沒有宣示主權之意,也因爲沒多餘的錢,只好向警方自首。
桃院審酌宋元坤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犯罪動機、手段、情節、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判他8月徒刑,而「大陸地區」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指的是臺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因此「大陸地區人民」並不適用刑法第95條外國人驅逐出境,至於他的身分是否須強制出境,由行政機關裁量。
高院刑事庭今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
中國雲南男子宋元坤憑着「臺灣是富庶寶島」印象,從福建省平潭搭網路購買的橡皮艇偷渡來臺,桃園地院依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罪判宋8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