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子在社羣IG展示槍枝幹譙示威 涉犯恐嚇公眾罪被拘提到案
雲林縣北港鎮31歲吳姓男子,最近在社羣媒體 Instagram( IG)張貼疑似槍枝照片,並發表涉及恐嚇公衆的言論,情節重大,恐危害社會安全,經專案小組蒐證後,利用在桃園工作的吳男前天返鄉之際將他逮捕並起出改造槍彈,今天聲押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不排除提抗告。
雲林地檢署獲相關情資,指派「防範危害公衆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蔡少勳指揮北港分局、刑大科技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經查,吳男於112年6月間,不明管道取得槍枝及子彈,先前與桃園市某幫派成員發生糾紛,爲防遭對方尋仇,於去年12月28日,使用其個人IG帳號公開刊登槍枝照片,並在限動中附加「X你媽、幹X娘」等具威脅性文字內容,藉此以加害生命、身體方式恐嚇不特定公衆,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行爲已逾越言論自由界線,影響社會安寧。
經專案小組蒐證後,本月7日執行搜索,當場扣得改造克拉克手槍1枝、彈匣及子彈4顆,並拘提吳男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吳男涉犯恐嚇公衆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今天以犯罪嫌疑重大、逃亡及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押,雲林地方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於收到裁定後,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指出,成立「防範危害公衆攻擊應變小組」主要針對任何以網路或社羣媒體張貼暴力影像、槍枝照片或發表恐嚇公衆的言論,均涉及刑事犯罪,雲林地檢署均將依法嚴正究辦,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衆安全。
吳男在網路貼出槍枝照片並語出威脅,被檢警依恐嚇公衆罪逮捕。記者蔡維斌/翻攝
吳男在網路貼出槍枝照片並語出威脅,被檢警依恐嚇公衆罪逮捕,並起出槍彈。記者蔡維斌/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