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男子大學校園攔女稱要認識 男大生制止錄影遭恐嚇「拿刀砍你」
越南籍範姓男子在南臺科技大學校園遇到潘姓女子,擋住潘女表示想要認識,潘女致電請裴姓友人到場,範等人卻動手毆打裴,裴再請張姓男大生趕往;張質問範爲何打人,並持手機錄影,同遭範的友人毆打,範出言恐嚇「叫朋友拿刀子過來要砍你」,臺南地院判刑3月。
判決指出,越南籍範姓男子去年8月22日晚間10時許,與3名同行友人在臺南市永康區南臺科技大學校園內,遇到越南籍潘姓女子,範表示想要認識潘女,潘女拒絕想要離開,卻被範等3人攔阻;潘女致電請裴姓男性友人到場,範等三人卻動手毆打裴,裴再打給張姓男大生。
張姓男大生到場質問範及其友人爲何打人,並持手機錄影,也被範的同行友人毆打成傷,包括有鼻骨閉鎖性骨折、左側臉部鈍傷等傷勢(檢方另案偵辦),範並出言恫嚇張「要去你宿舍找你、叫朋友拿刀子過來要砍你」等語,使張心生畏懼。
張證稱,範姓男子看到他在錄影,出言辱罵三字經,還威脅說「宿舍房間幾號」、「遇到你一次就打一次」,他很害怕,因爲他住在學校,覺得不安全;他確定這些話都是範講的,但是打他的人不是範。檢方勘驗張的錄影畫面,可見畫面中有2名上身赤裸男子,有刺青者爲範。
畫面可見範的友人朝持手機錄影者揮拳,並聽到張姓男大生用越南語連講2次「要做什麼」,發出哀嚎的聲音講「OK、OK」;此外,畫面也拍下範及友人走向潘姓女子,潘女用越南語喊「不要過來」等語。雖然範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什麼事都沒有做,檢方仍依恐嚇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範仍辯稱當晚他有在南臺科技大學校園內,但沒有恐嚇;當時看到有人打架,他只是上前勸架而已,沒有說什麼話;但潘女、裴姓男子都證稱範有對張姓男大生說三字經、說要到宿舍找張、說要叫朋友拿刀子過來殺他們。
法院認爲,本案關係人當天均第一次見面,過去沒有仇恨糾紛,證人並無刻意攀誣範的動機或可能,堪信證述爲真;至於張指範還有說「遇到你一次就打一次」,因僅有張單方面指證,並無其他事證可佐,尚難憑採,另「宿舍房間幾號」、三字經則非屬惡害通知言語。
法院勘驗張的錄影畫面,可見範眼見同行友人毆打張,並未出聲勸架或出手制止,其辯稱只是上前勸架,爲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範恐嚇事證明確,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法院審酌,範僅因張出面詢問其與同行友人爲何打人,竟出言恫嚇,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難認有何悔改之意,且迄未與張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態度不佳;兼衡其自陳教育程度、職業、家庭及經濟狀況等,判刑3月。
越南籍範姓男子在南臺科技大學校園遇到潘姓女子,擋住潘女表示想要認識,張趕往制止並持手機錄影,範出言恐嚇「叫朋友拿刀子過來要砍你」。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