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領4%利息」臺中房仲加盟店長吸金23億…泰國返臺落網 檢今起訴
臺中市葉姓男子是不動產加盟店負責人,涉從2019年前開始,以房產投資等理由,向顧客、親友邀約挹注資金,承諾以「每月4%利息,一年48%利息」,吸引數十人投資,葉去年五、六月間週轉不靈神隱,被害人組自救會找律師提告,葉在去年9月間,從泰國返回桃園機場時落網,檢方聲押禁見獲准,檢方今偵結,認定葉吸金23億餘元,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檢警調查,葉姓男子(43歲)從2019年間起,對外以投資、借款、履約保證代墊款及房地產合作等名義,宣稱可提供與本金顯不相當高額報酬,以「每月給4%利息,一年可達48%,兩年回本,八年可取回四倍本金」等話術誘騙投資人,最高甚至承諾月息6%(年息高達72%) ,向其親友及一般民衆大量吸金。
葉男另以擴大公司經營爲由,誘騙多名房仲員工充任人頭負責人,陸續設立或實質控制10餘家人頭公司,指使被害人具名向多家金融機構申貸、擔任連帶保證人,其中單一公司即向8家銀行申貸總額逾1億384萬元,誘使被害人提供不動產設定物上擔保,銀行貸款金額合計逾4億元。
葉男更未經被害人同意,擅自設定抵押權或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將取得之貸款轉供清償個人債務,致41名被害人揹負鉅額債務,每人損失自數萬元至數億元不等。其後以「後金補前金」方式維持金流,終致資金鍊斷裂而無法清償,整體吸金及詐欺規模高達23億827萬470元。
全案在去年9月23日接獲檢舉後,立即指派檢察官何建寬成立專案小組,深入清查金流、公司架構、不動產及被害人財務狀況,葉男在同年月20日犯行敗露後潛逃出境,檢方在同年月26日函請外交部廢止並註銷其護照,並依法發佈通緝。
葉男自知難逃法網,同年月28日自泰國返臺,經警逮捕歸案,檢方訊問後聲押獲准,另在偵查中聲請扣押其名下不動產及多筆保單解約金債權,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凍結相關財產,以確保被害人權益及追徵犯罪所得。
檢方今偵結認定,葉男涉犯違反銀行法、詐欺取財、僞造文書等罪,依法起訴,葉吸金金額高,致多數被害人畢生積蓄付諸流水,甚或揹負鉅額債務而陷於生活與工作困境,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秩序,犯行惡性重大,建請從重量刑。
臺中市葉姓男子是房仲加盟店長,涉嫌利用高額利息吸金23億元,檢方今偵結起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