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落日條款剩不到一週 族人批沒緩衝期、趕鴨子上架

排灣族30多歲巫比的父親是漢人、母親是原住民,雙親離婚後,她跟妹妹都從父親的漢姓,但由母親撫養長大,卻因原住民身分法修正後落日條款,她須趕在明年1月5日前,加上母親的姓或改並列族名,才能保有原民身分。記者劉星君/攝影

排灣族30多歲巫比的父親是漢人,母親是原住民,父母親在她5歲時離異,她與胞妹由母親扶養,她一直從父親漢姓,如今卻突然接收到因原住民身分法修正後落日條款,須趕在明年1月5日前,須加上母親的姓或改與族名並列,才維持原民身分。族人批,政策宣導卻常忽略身分議題,這次讓族人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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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歲巫比與原民丈夫在屏東縣創業開店,她說,她本月23日才得知有相關修法後落日條款,以她來說,當時父母親離異,她跟妹妹都是從父親漢姓,當時母親也有打電話到戶政單位詢問,因爲撫養權由母親,也因此一直有原民身分。

但近兩三年來因爲原住民身分法修法後,有落日條款,巫比說,接到朋友分享後才得知自己跟妹妹是受到影響的,她思考再影響最小的情況下,決定採取姓名登記的並列族名方式,這樣帳戶、公司名稱等影響會是最小的,只需要在加族語名字即可。

「宣導期真的太短了!」巫比說,失掉身分其實是很嚴重的,原民會、戶政單位等應該是要合作,一起來宣導,就像很多關於原民政策宣導,都是講原民金融貸款、禁伐補償等,身分政策宣導卻很少。

「牽一髮而動全身」,巫比說,真的太晚通知了,也不是說要並列族名就看馬上並列,有的要經過長輩討論,加上族語拼音也有變化,因爲母親也是族語老師,所以可以很快協助要並列的族語名字。

立委伍麗華說,此事也揭露落日條款的問題,很多族人可能改以並列族民爲主,但去到戶所,可能一天也辦不了,「會不知道要取什麼族名」,或是姓名登記後,身分證的欄位字數不足,有字數限制等。

也有族人擔憂,或是族人出生後,被非原民家庭收養,現在已經找不到原生家庭該怎麼辦?伍麗華說,相關情況很多都是個案討論。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表示,接獲內政部初步清查,全國約有7000筆名冊清查,屏東縣約有452人,明年1月5日前若沒有到戶所辦理,1月5日之後,還有到期的30天辦理期間,因此在2月5日會寄出催告,族人要記得接獲催告7天內來戶所辦理,否則會喪失原民身分。

原民會表示,若超過期限,戶政事務所在廢止原住民身分前,依法通知族人陳述意見,族人屆時仍有機會再申請。原住民身分登記被廢止,即便依法可再申請取得身分,但相關權益仍可能受影響,建議族人務必在期限前完成登記。

原民立委伍麗華今年12月接到族人陳情後,她也跟原民會、內政部反映,引發族人之間討論,擔心原民身分受影響。圖/取自伍麗華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