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遭重機搶停「婦幼車位」 網驚:這孕婦厲害了
一輛重機停在「婦幼車位」,引起網友議論。(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臺中有民衆日前於中區綠川東街旁一處「婦幼停車格」發現,有輛紅牌重機停在車格內,讓他不滿拍照PO網並表示「不用說,都看得懂吧」,疑似指稱該重機違規停放。然而照片曝光後,網友反問「難道孕婦不能騎重機嗎?」、「搞不好真的有婦幼證,爲什麼不拍車頭?」。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並分享兩張照片,拍攝地點位於臺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從畫面可見,路邊的「婦幼停車格」內停放一輛紅牌重機,車上還放着一頂安全帽。原PO在文中寫下「不用說,都看得懂吧」。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婦幼有發摩托車?」、「難道孕婦不能騎重機嗎?」、「這個孕婦真厲害」、「停車證要放擋風玻璃嗎」、「直接報警拖吊啊」、「搞不好真的有婦幼證,爲什麼不拍車頭?」、「搞不好騎士已經領有媽媽手冊」。
依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5條,婦幼停車位提供乘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之車輛使用,未具有相關識別證明者,不得停放。第6條規定,使用者應將停車位識別證明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覈;未乘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者,不得使用識別證明,也不得佔用停車位。
若違反,可依《停車場法》第32條第2、3項與第40-1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或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者,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據悉,若大型重型機車車主符合資格,理論上也可申請相關識別證,但是否核發仍需由停管處及相關機關審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