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蛇行機車」又跨雙黃線嚇壞 他超過竟挨罰2萬4000元

駕駛因遇到「蛇行機車」又跨雙黃線 他害怕超越後,竟吃上2萬4000元的罰單。(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駕駛去年1月行經一處路段時,在超車過程中逼迫前方機車偏離車道,被檢舉「任意以迫近迫使他車讓道」,遭裁罰新臺幣2萬4000元。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稱前方機車蛇行、跨越雙黃線,他只是覺得危險纔在空檔時超車。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檢舉民衆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後,認定駕駛行爲仍屬危險駕駛,構成違規,裁定駁回。

判決書指出,駕駛阿勇(化名)於2025年1月1日下午2時52分許,行經新北市某路段時,被民衆檢舉「任意以迫近迫使他車讓道」。經警方查證後,阿勇遭逕行舉發,並被罰2萬4000元,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阿勇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前方檢舉民衆騎車蛇行、跨越雙黃線,他纔在空檔時超車,沒想到對方仍不讓道,反而提出檢舉。他認爲,只擷取幾秒鐘的超車畫面就判定他違規、認定迫使對方讓道,對他不公平。

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指出,事發當天天色昏暗、下雨且路面溼滑,該路段爲雙向各一車道,中間有雙黃線禁止超車。但阿勇不顧路況與規定,硬要超越前方車輛,與對方距離非常接近,甚至在對向有來車時,迫使對方偏入對向車道,增加行車風險。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檢舉民衆車內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阿勇的車輛突然出現在檢舉民衆的機車後方,非常貼近,導致檢舉民衆車輛明顯搖晃。阿勇的車輛持續靠近,迫使對方偏向雙黃線行駛,甚至跨越雙黃線,對向車道又有來車,情況十分危險。

阿勇的車輛還從右側超車,並以貼近方式迫使前車偏移讓道,令人措手不及。再加上當時天色昏暗、下雨、路面溼滑,且車流量多,機車容易失控打滑,構成「任意以迫近迫使他車讓道」的違規。

法官指出,雖然阿勇稱檢舉民衆先蛇行,他才超車,但沒有證據可證明,且即便屬實,也不能合理化危險駕駛,因此不採納其主張,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