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決定 邀齊家屬見證

病房裡常因天邊孝子的一句話,導致醫療現場變成家庭糾紛的戰場。醫界與法界人士看多了這類案例,直指很多離鄉背井的遊子也很想從天邊回到父母身邊,但受制各種條件,照顧父母成了他們的壓力與困擾;面對現實,孝子與父母都有「治療」解方,及早行動才能化解衝突、不留悔恨。

臺南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陳志金說,天邊孝子症候羣的情況愈來愈多,到南部任職,臨牀上更常見來自北部、海外的家屬,感受更深刻。

如何「治療」天邊孝子?陳志金認爲醫師要先轉念,面對家屬質疑,別急着指責;尤其外漂的天邊孝子可能揹負對病人的自責與罪惡感,同理心和適時鼓勵人子爲病人盡孝,就能治療他們、減少衝突。

「到底是怎麼照顧的,怎麼會顧成這樣子?」「上次看不是還好好的嗎?」陳志金說,這是加護病房不時會聽到的聲音,天邊孝子爲了刷照護病人的存在感,常否定病患原先簽署的拒絕心肺復甦術同意書,要求積極治療,藉此減輕遠在天邊的罪惡。

他認爲,最好讓天邊孝子參與付出,並與病患家屬開家庭會議討論,就能解決醫療決策對立。如果來得及,父母在預立醫療決定諮商時,儘可能用視訊,邀齊相關家屬討論、見證善終決策。

成大醫院高齡醫學部主治醫師羅玉岱說,現在「老老照顧」非常普遍,門診中不少長者對子女的關心都是「報喜不報憂」,避免麻煩子女,以致子女對父母健康狀況有資訊落差,久久返家一次的子女發現父母健康變差,驚訝之餘就可能指責主要照顧者或醫護。

羅玉岱說,國外許多長輩會在生前委任代理人,當生命到了末期,子女無助又無法放手時,代理人可協助溝通並做出醫療決定,減輕子女面對孝道的壓力,確保病患的意願被尊重。因此,民衆可在預立醫療決定書中,指定一名信任的親友作爲醫療委任代理人,關鍵是及早行動。

律師陳苡儒解釋,民法已新增「意定監護契約」,讓民衆有意識做決定時,選定特定對象當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辦理公證後,通知法院記載,萬一失能或失智時,這名監護人就有權代做醫療決定,取代親屬的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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