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違規回轉...逆向超車騎士撞上亡 鑑定司機列次因判6月

蘇姓遊覽車司機在3年前駕駛遊覽車行經彰化縣北斗鎮時,違規左轉跨越雙黃線要道對向車道旁的停車場,蘇左轉時,後方直行的黃姓機車騎士,雖已看到蘇要違規左轉,但黃也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雙方碰撞後,黃人車到地,送醫身亡,此案車禍鑑定,黃是肇事主因、蘇是次因,二審審結,駁回上訴,仍判蘇6月徒刑,可易科。

判決指出,蘇姓男子是遊覽車司機,2022年9月28日上午8時許,蘇駕駛遊覽車沿彰化縣北斗鎮復興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復興路時,蘇先往外側路旁停等候,欲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進入對面空地停車。

當時黃姓男子騎機車沿復興路同向自後方(由東往西方向)行經該處,黃雖看到前方蘇男駕駛的遊覽車,已顯示左轉方向燈一段時間,但也仍跨越雙黃線,騎進對向車道,欲逆向超越蘇車,兩車發生碰撞。

黃男人車倒地,受有腦出血等傷勢,送醫急救後,仍在隔年初身亡,蘇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彰化地院審理時,蘇男雖坦認有與黃男發生車禍,但辯稱當時黃頭部非撞擊到遊覽車,而是倒地後滑行,撞到他人的停車棚。

一審審認,蘇男違規左轉行爲與黃男碰撞,與後續黃男死因有因果關係,雖然車禍鑑定報告中,黃是肇事主因、蘇是肇事次因,但仍有肇事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可易科36萬元。

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後,蘇因未補正上訴理由,且逾期未補正,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彰化縣蘇姓遊覽車司機違規左轉,與另名違規的黃姓機車騎士碰撞釀一死,臺中高分院近日駁回蘇上訴,判刑6月。示意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