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一輩子虧欠心情度日 剴剴外婆:只希望司法還弟弟一個公道
1歲10個月男童「剴剴」被保母劉彩萱、劉若琳長期凌虐,造成全身42處傷勢、牙齒斷裂、生殖器裂傷,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一審分別判無期徒刑、18年徒刑。檢方及劉家姊妹均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
剴剴外婆的律師有到庭聽判,得知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律師林帥孝踏出法庭時邊以手捶胸、邊以口吐氣,感覺放下心中大石松一口氣。
林帥孝指出,很感謝高院可以維持原來的判決,即使在現在法律仍沒辦法滿足人民對於死刑的期待,但至少讓大衆知道受虐的孩子其實是受到保護的,也警告這些作惡、虐童的成人們要注意,因爲如果他們再虐待兒童,會受到像劉彩萱一樣無期徒刑的重判。
律師曾宿明則轉達剴剴外婆的心聲,表示外婆很抱歉還是沒辦法到場,她心裡還是沒辦法放下,只希望司法可以還弟弟一個公道,把惡人繩之以法,來撫慰被害人在天之靈。
曾宿明說,這是外婆一輩子的痛,她也會一輩子帶着虧欠、贖罪的心情在度日,她希望本案血淚的教訓能夠喚起社會對兒童的保護,以及制度面的重新檢討,杜絕再有類似小孩、無辜孩童遭到不幸的對待。
曾宿明指出,外婆非常感謝一路走來關心的記者、社會和法官們公平的審判,她心中是萬分感激不盡,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希望協助所有被害人和家屬能夠把心聲讓法院聽得到,能夠爲他們爭取司法應有的公平和正義。
媒體問及剴剴母親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民事訴訟等事,曾宿明指出,依法剴剴外婆沒有權利申請補償金,先前是由剴剴母親申請補償金,已被臺北地檢署駁回。
他說,雖剴剴監護權是在外婆,但民事求償與監護權無關,而必須由剴剴母親在兩年內提起民事訴訟。另外,當初犯保是收到剴剴外婆申請協助,剴剴母親不是犯保直接接觸的對象,所以犯保沒有辦法代替凱凱母親回答問題。
剴剴外婆委任律師林帥孝得知判決結果鬆一口氣,表示即使在現在法律仍無法滿足人民對於死刑的期待,但警告虐童者會受到無期徒刑的重判。記者林孟潔/攝影
律師曾宿明(右)轉達剴剴外婆的心聲,表示盼本案的血淚教訓能喚起社會對兒童的保護。記者林孟潔/攝影